本報記者丁煒娜為您報道 2月9日晚,蘭州市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市委、市政府作出決定,嚴肅糾正蘭州市財政局違規(guī)修建綜合辦公樓問題。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陳寶生主持會議,省長助理、蘭州市市長張津梁傳達了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xié)領導班子成員參加了會議。
市財政局辦公樓違規(guī)擴建
據(jù)了解,蘭州市財政局原辦公條件較差,2002年12月由市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審批立項,2003年年底在原址開工建設綜合辦公樓,2006年4月投入使用。其綜合審批面積為35000平方米,在建設過程中,市財政局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擅自擴大建筑面積6318平方米,該項目違規(guī)建設,面積嚴重超標,裝修費用過高,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在2月9日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受到了通報批評。為了嚴肅糾正這一問題,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七條處理決定。
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對蘭州市財政局違規(guī)修建綜合辦公樓的通報批評,對于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剎住違規(guī)建設樓堂館所的不良風氣,剎住一切違背艱苦奮斗、勤儉節(jié)約的行為,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推進蘭州經(jīng)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國務院的通報批評,是對蘭州市的關心和愛護,是對蘭州工作的最大支持,市委、市政府堅決擁護國務院剎住違規(guī)建設樓堂館所不良風氣的決定,堅決擁護對蘭州市財政局違規(guī)修建綜合辦公樓的通報批評,堅決擁護中央抓好黨風廉政建設采取的措施,確保中央的各項方針政策在蘭州得到落實。各縣區(qū)、各部門、各單位要通過這一問題的處理,從中汲取教訓,防止和嚴肅查處類似問題,確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調(diào)查處理小組進駐財政局
市委、市政府在掌握市財政局綜合辦公樓初步證據(jù)的基礎上,去年以來,已組織力量進行了查證,并對主要責任人作出了初步處理。為加大查處力度,即日起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市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調(diào)查處理小組,進駐市財政局開展工作,深入宣傳中央和省、市委有關禁止違規(guī)修建樓堂館所的規(guī)定,協(xié)助市財政局領導班子提高認識,開展工作,進一步查實有關問題,盡快對相關問題和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由市委、市政府調(diào)查處理小組負責,按照國家關于辦公用房和干部職工 集資建房的有關規(guī)定,對蘭州市財政局新建辦公樓的建筑面積和職工集資房建筑面積加以核實,其中,對市財政局綜合辦公樓辦公面積超標部分,由市政府收回另作處理;對職工集資房,按照房改政策規(guī)定,核實職工分房具體情況,按國家有關政策進行處理。所有參加集資建房的人員,概不例外,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
對市財政局綜合辦公樓盡快進行決算和 審計,分清辦公樓和職工樓集資兩部分資金,分別審計決算。今后,任何單位都不準公私不分,把辦公樓與集資樓一體建設。
責成財政局黨組作出書面檢查
責成市財政局黨組和原主要負責人深刻認識這一問題的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認真查找問題和原因,立即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由市委、市政府調(diào)查處理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按照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在全市開展一次樓堂館所集中清查工作,嚴格自查自糾,對已批已建的項目,加以核實,凡違規(guī)超標的,一律停工并嚴肅處理;對符合審批程序和標準的,也要進行審查,確保按照批準的規(guī)模和標準進行建設。今后一段時間,全市不再批準建設由政府財政出資的樓堂館所建設項目。市委、市政府3月中旬,將專題聽取該項工作的匯報,研究全面治理措施。
不再審批單獨建設辦公用房
市財政局違規(guī)修建綜合辦公樓的主要責任在市財政局,相關職能部門也有把關不嚴、監(jiān)督不力的責任。對此,市委、市政府負有領導責任。要以此為教訓,加強制度建設,認真總結分析近年來在行政辦公用房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制度,強化管理,今后,原則上不再審批部門單獨建設辦公用房,根據(jù)政務公務需要,由市政府主管部門采用代建制的辦法統(tǒng)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