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辦公室原副主任余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央政法委辦公室原副主任余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余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奸。
余剛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余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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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官員被冠“通奸”
2012年,無錫原書記毛小平落馬時涉與兩名女子通奸的案情措辭亦曾引起關注。
2014年6月5日,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曾發(fā)布消息: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副總經理戴春寧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在違紀情況通報中,出現“與他人通奸”的措辭,引起輿論和社會的廣泛關注,網上也一時成為熱詞。
中紀委罕見使用“通奸”通報官員違紀 專家稱并非罪名
“通奸”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釋義為:沒有夫妻關系的男女(多指其中一方或雙方已婚)發(fā)生性行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治國情調研室主任田禾在接受人民網記者采訪時表示,一般情況下,通奸不是犯罪,因為我國的《刑法》及相關的法律中沒有對通奸作出定罪的規(guī)定。她表示,對官員作風問題的認定,主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官員“與多人發(fā)生不正當關系”、“包養(yǎng)情人”等生活作風問題,違反了上述規(guī)定中的“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規(guī)定,可處以黨內處分。